澳大利亚对低价值进口商品征收商品及服务税(GST)公告

综述

目前,对于进口到澳大利亚的低价值(小于或等于1,000澳元)物品,如果是由收件人直接进口至澳大利亚的,那么则不需要缴纳商品及服务税(GST)。

通过这项立法,商品及服务税的征收范围将从2017年7月1日起扩大到进口至澳大利亚的所有低价值商品上。

目前,1,000澳元的商品及服务税、关税及进口商品报告的门槛将不会改变或调低。相反,根据现有的注册制度或简化制度,商品及服务税将通过供应商、电商平台或转运公司来征收。

如果供应商、电商平台和转运公司已经注册或被要求注册了GST,那么他们都需要向对澳大利亚消费者销售的低价值商品进行商品及服务税核算。注册商品及服务税的营业额门槛为75,000澳元。

两年后,以上安排都会被审查,以确保他们按预期正常运行并与最新的国际发展与变化接轨。

谁会受到影响,如何影响?

 问:我是一名澳大利亚的消费者,我从海外网站或呼叫中心上购买了商品,这一变化对我会有何影响?

从2017年7月1日起,当您在网上购买或电话订购海外供应商的低价值商品时,您可能需要缴纳10%的商品及服务税(包含配送费)。同时,您购买的商品的配送方式不变。

如果您在同一时间下单购买了多样商品,那么他们将被打包并一起送达。若商品的总价值超过1,000澳元,商品及服务税(GST)就将由澳大利亚海关进行征收。

问:一家澳大利亚的公司从海外网站或呼叫中心购买了商品时,这一变化将对其产生什么影响?

仅用于公司业务的低价值商品的花费将不受影响。注册商品与服务税的澳大利亚公司在购买用于其业务的低价值商品时,需要告知海外卖家您的公司的澳大利亚商业编号(ABN),以确保不会被征收税款。如果您是一个没有注册商品及服务税的公司,那么您就将以消费者的身份进行交易,不能豁免商品与服务税,就与您在澳大利亚本地购买商品一样。

问:我是一家海外供应商,向澳大利亚的消费者销售商品,这一变化对我有什么影响?

如果您每年向澳大利亚的消费者出售低价值商品(或其他需要缴纳商品及消费税的产品)总额少于75,000澳元,该变化将对您没有影响,您可选择自愿进行GST注册;但如果您向澳大利亚消费者售出超过75,000澳元/年或以上的低价值商品(例如通过在线销售平台或呼叫中心),那么您就需要注册并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问:我是一个设在澳大利亚的商店、电商平台网站或呼叫中心,这一变化对我有什么影响?

如果您销售的商品已经被征收商品及服务税,您则不需要做任何事情。

对澳大利亚消费者销售低价值物品(或其他需要缴纳商品及消费税的单品)金额超过75,000澳元/年的海外网站或呼叫中心则需要注册并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对于在澳大利亚经营的企业来说,储存于海外仓的低价值商品交易将不用缴纳商品及服务税。但根据新政策,货物一旦被运送到澳大利亚后,这些企业就有责任向澳大利亚税务局缴纳货物总售价的1/11th的税款。

问:我经营一个电商平台,这一变化对我来说有何影响?

如果您提供的服务(如市场网站)允许公司向终端用户提供产品,并能通过电子通讯手段进行交付,那么您将被认定为电商平台。

若一个电商平台的低价值商品(或其他需要缴纳商品及服务税的商品)线上销售额达到75,000澳元及以上,且无法豁免该税款时,那么此平台就要承担相应的商品及服务税。

一般来说,电商平台若想豁免商品及服务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已出示确认供应商和其供应货物的文件;
  • 双方都已同意并签订协议由供应商来缴纳商品及服务税时;
  • 在交易过程中,电商平台没有授权向客户收费、发货或制定任何条款时。

对于市场网站来说,如果该网站只是为某商品做促销广告而没有对其制定任何商业条款,那么该网站就不用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有责任缴纳商品及服务税的电商平台将会被要求注册GST并为销售出的低价值商品(包括运输费和保险费)缴纳商品及服务税。那些需要且正在缴纳商品及服务税的供应商将按现行规定继续正常纳税。

问:我是一家转运公司(其服务为:提供一个临时存放转运商品的海外仓地址,后再将这些物品统一从海外仓往澳大利亚发出,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这一变化对我有什么影响?

如果转运公司与货物接收方(一般为澳大利亚消费者)达成共识,双方均同意进行转运流程时,那么根据转运规则,转运公司将有责任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澳大利亚的消费者有很多需要转运服务的情况,例如,海外供应商的商品无法直达澳大利亚时。

如果转运公司促成了75,000澳元及以上的低价值商品(或其他需要缴纳商品及消费税的货物)的订单,那么他就需要注册商品及服务税(GST),并缴纳相应税款。

问:我经营一家国际航空货运公司,向澳大利亚运送包裹。这一变化对我有何影响?

除非您受消费者委托,否则您不需要为消费者进口的低价值商品承担商品及服务税。

当你与海外低价值商品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您需要从他们那里收集一些额外的数据(例如供应商在澳大利亚注册GST时的注册号),并将这些数据纳入与低价值商品有关的进口报关单上。

通过已知数据与收集到的额外数据,您可以将它们提供给澳大利亚税务局,以协助评估海外供应商对相关纳税措施的遵守情况。

该政策如何运作?

 问:供应商、电商平台或转运公司需要做些什么?

这些公司的首要任务就是评估自己是否需要注册商品及服务税。同时,这些公司能够在简化GST(也适用于数字产品服务和离岸供应)和标准GST中进行选择。简化GST系统目前正在开发中,进一步的开发细节您可以查看网站www.ato.gov.au/AusGST来了解。

如果这些公司每年向澳大利亚消费者销售超过75,000澳元的低价值商品(或其他需要交纳商品及服务税的商品),那么他们就必须注册商品及服务税并缴纳相应税款。     据预计,他们或会通过提高10%的商品价格或运费、保险费的形式来将应对销售成本的提升。这些公司一年将向澳大利亚税务局共缴纳四次税。

问:75,000澳元的注册门槛是如何计算的?

如果公司在澳大利亚的营业额超过了75,000澳元,那么他就需要注册商品及服务税(包括低价值商品的销售)。但如果这其中有一些商品是通过电商平台进行交易的,且除这部分商品之外的营业额少于75,000澳元甚至更少,那么他们则不需要注册商品及服务税。相反,只要电商平台在澳大利亚的营业额超过75,000澳元,那么则同样需要注册商品及服务税。

问:商品及服务税将如何适用于供应商、电商平台或转运公司?

商品及服务税适用于每个应税的低价值商品以及与该购买相关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

例如:Blueco公司向澳大利亚销售了超过75,000澳元的商品,那么当他以160澳元的价格向一位澳大利亚的消费者出售某一单品时(包括运费和保险费),Blueco将缴纳1/11th或14.55澳元的税款。

在相关摘要说明的草案中您还可以获取更多案例。

问:如何对待免除商品和服务税的产品?

无论以什么方式购入,免除商品及服务税的商品都不会征税。更多有关澳大利亚税务局对免除商品及服务税商品的规定参见https://www.ato.gov.au/Business/GST/When-to-charge-GST-(and-when-not-to)/GST-freesales/